市各有关单位:
现将无锡市统计局《关于可参评统计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》和江苏省统计局《关于报送2022年统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》(苏统〔2022〕30号)转发你们,请按通知要求,按时进行申报。
附件1:关于可参评统计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.PDF
附件2:关于报送2022年统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.PDF
附件3:苏职称〔2021〕6号-江苏省统计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(试行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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